保险服务

泰无忧·重疾医疗险

保额50万,0免赔,月交/年交都可以
适用人群:30天(含)-60周岁(含)

27 年起

泰无忧·重疾医疗险
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经医生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导致其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在前述医院(不含医院的特需病房和国际医疗部)住院期间发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与治疗该重大疾病相关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本合同中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偿。
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经医生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不论一种或者多种),并根据医嘱在门诊(不含医院的特需门诊/病房和国际医疗部)接受属于条款约定的特殊门诊治疗的,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在上述特殊门诊治疗期间发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与治疗该重大疾病相关的必需且合理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本合同中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偿。
保障期限

年保障金额

50万
50万
50万
1年
27

本人
应付保费 27 查看保费全表
请阅读并同意 《投保须知》 《特别约定》 《保险条款》《健康告知》

健康告知请认真阅读健康告知,如不满足投保条件,请拨打95522-3客服电话 关闭

1. 被保险人未曾被保险公司解除合同或者投保、复效时被拒保、延期、加费或附加相关条件承保;

2.在过去两年内被保险人未曾因健康异常做过下列检查并发现有异常的情况:肿瘤标志物、病理活检、X 线、B 超、钼靶、CT、MRI、PET-CT;

3、在过去两年内被保险人未曾因健康异常住院治疗或者被医生建议住院治疗或手术;

4、被保险人未出现下列健康异常:恶性肿瘤(包括原位癌)、白血病、精神疾病、失聪、语言功能丧失、肢体缺损;

5、被保险人未患有下列循环及呼吸系统疾病:脑血管疾病、心肌病、心力衰竭、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肺源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高血压、心律失常、心动过速、心动过缓、;肺纤维化、支气管扩张、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哮喘、咯血;

6、被保险人未患有下列内分泌及免疫系统疾病: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脑垂体疾病;重症肌无力、紫癜症、甲状腺疾病、类风湿性疾病;

7、被保险人未患有下列泌尿及消化系统疾病:尿毒症、肾病、血尿、肾炎;肝炎、肝硬化、慢性萎缩性胃炎、肠息肉、胰腺疾病、便血;

8、被保险人未患有下列神经性疾病:癫痫、脊髓病变、帕金森病、慢性酒精中毒;

成年女性专属部分:

9、被保险人未曾被医生建议针对乳房、子宫、卵巢、宫颈疾病进行定期复查或治疗。

0-3岁少儿专属部分:

10、被保险人不存在早产、难产、过期产;且被保险人出生体重不低于2公斤。

11、被保险人无窒息或缺氧史;被保险人无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或畸形;被保险人不存在体重不增或增长缓慢?

声明:本人确认以上健康告知内容属实,如有隐瞒或不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事故,保险公司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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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示例

理赔指南


理赔流程

  • 【泰康在线保险】微信公众号→“我的服务”→“我要理赔”→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理赔影印件

  • 泰康在线APP→“我的”→“理赔申请”→“我要理赔”→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理赔影印件

  • 24小时内受理,初步核实保险责任及申请资料

  • 根据微信或短信提示邮寄理赔单证原件

  • 核赔人员通过,确定理赔金额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理赔资料

申请项目应备材料
医疗费用型1、诊断证明/出院小结/住院病历
2、发票及费用清单/处方
1、索赔申请书(泰康在线→客户服务→单证下载)
2、保险单(重疾与身故提供)
3、有效身份证件
①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②若被保险人未成年,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
4、申请人银行账户 (银行卡)照片或复印件
5、有公安机关等第三方介入的意外事故,需提供意外事故证明
津贴型诊断证明/出院小结/住院病历/手术津贴索赔需提供手术记录
重大疾病重大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住院病历 、病理报告及其他检查报告
  • 详细所需资料请参考保险合同及条款,如有疑问可咨询95522-3。

不能理赔的情况

  • 对于被保险人因以下任何情形或在下列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被政府依法拘禁或入狱期间伤病;

  • (三)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四)被保险人酗酒、殴斗、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违反规定使用麻醉或精神药品;

  •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 (六)战争(无论宣战与否)、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 (八)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热气球、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特技表演、蹦极、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及车辆竞赛等高风险运动;

  • (九)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 (十)被保险人分娩(含剖腹产)、流产、宫外孕、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 (十一)被保险人患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 (十二)被保险人接受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变性手术、牙科保健及非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整容手术;

  • (十三)被保险人在投保前罹患的、投保时尚未治愈的疾病;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的既往症以及在本合同签发日前24 个月内已经存在的疾病;

  • (十四)被保险人在非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 (十五)被保险人患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

  • (十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

  • (十七)康复治疗或训练、休养或疗养、健康体检、隔离治疗(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内的除外)、非处方药物、保健食品及用品、体外或植入的医疗辅助装置或用具(义肢、轮椅、拐杖、助听器、眼镜或隐形眼镜、义眼等等)及其安装;

  • (十八)预防性治疗、实验性或试验性治疗。

  • 以上内容仅为部分摘要,详细内容请以条款约定为准。

常见问题

  • Q:本产品是否有犹豫期?

    A : 本产品自保单生效起15天为犹豫期,投保人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人将无息退还投保人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犹豫期后申请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经济损失。

  • Q : 如果需要住院治疗,治疗的医院有要求吗?

    A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

  • Q:等待期内发生的重疾医疗费用是否可以保障?

    A: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发生重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合同时,自合同生效日起90日为等待期,投保人为被保险人连续投保本合同的无等待期。

  • Q : 为什么有90天等待期?

    A: 等待期是为了保障健康客户的投保利益,防止少数带病投保人群投保导致保险费率飙升。

  • Q : 如果已经有社保,那还需要投保该产品吗?

    A : 需要。社保不能100%报销,而且进口药、自费药等社保都不能报。

  • Q : 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保障内容包括哪些?

    A: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经医生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导致其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与治疗该重大疾病相关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包含床位费、护理费、检查检验费、手术费、药品费、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等。

  • Q : 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保障内容包括哪些?

    A: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经医生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并根据医嘱在门诊 接受特殊门诊治疗,包含门诊肾透析、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 Q : 如何申请理赔?

    A:事故发生后,请在第一时间拨打95522-3报案,工作人员将协助您准备理赔资料并登记。

  • Q : 什么算有社保?

    A: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

  • Q : 目前有xx疾病或症状,能购买这款产品吗?

    A:投保前,如果生的是健康告知中未列明的常见病,都可以投保。请在投保时详细阅读健康告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准确回答,如符合健康告知提及状况,即可正常投保。如存在不符合健康告知提及状况的,则不可投保本产品。如果不确定是否可以投保,可致电40000-95522详细咨询。

本产品适用的保险条款及报备文件编号和注册号:

  • 个人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B款):C0001993251201809290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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