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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全年综合意外

每天低至0.33元起,大小意外全保!
适用人群:30天(含)-50周岁(含)

122 年起

e畅行- 泰康全年意外保
人身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含第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泰康在线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如果保险人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已依本合同给付过意外伤残保险金,则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二)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含第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述伤残项目,泰康在线根据本保险合同及该《伤残评定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被保险人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伤残评定标准》中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向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 被保险人因在中国境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如跌倒、溺水、食物中毒),并因该事故直接导致被保险人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接受治疗的,对符合合同约定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付受益人意外医疗赔偿金(扣除100元免赔额)。
意外住院津贴 被保险人因在中国境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在二级及以上医院经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我们按被保险人每次在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实际住院天数和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日额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即:被保险人每次住院获得的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日额我们在每一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天数以 180 日为限。
保障期限
基础款
10万
2万
/
1年
122
全面款
20万
5万
150元/天
1年
316

基础款
本人
应付保费 122 查看保费全表
请阅读并同意 《投保须知》 《特别约定》 《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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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责任基础款白金款
意外身故及伤残10万20万
意外医疗2万5万
意外住院津贴/150元/天


理赔示例

理赔服务

理赔流程

  • 【泰康在线保险】微信公众号→“我的服务”→“我要理赔”→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理赔影印件

  • 泰康在线APP→“我的”→“理赔申请”→“我要理赔”→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理赔影印件

  • 24小时内受理,初步核实保险责任及申请资料

  • 根据微信或短信提示邮寄理赔单证原件

  • 核赔人员通过,确定理赔金额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理赔资料

理赔资料意外/疾病医疗意外身故意外伤残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病理报告、出入院记录及医疗费用收据、发票等;
5. 如果已从其他途径获得了补偿,则须提供从其他途径报销的凭证(保险人留存其原件)
6.转院治疗者须提供转出医院的转院证明;
7.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8.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9.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者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者身体伤残程度评定书;
10. 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保险金,并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不能理赔的情况

  •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 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等放射性污染;

  • 7、恐怖袭击;

  • 8、被保险人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9、被保险人从事跳伞、滑翔、赛马、马术表演、赛车、拳击等高风险运动或活动;

  • 10、被保险人参加任何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或设有奖金、报酬的体育活动;

  • 11、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 12、被保险人非法搭乘交通工具或搭乘未经保险事故发生地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交通工具;

  • 13、被保险人因接受检查、麻醉、整容手术及其它内外科手术、药物治疗等导致的意外;

  • 14、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详细内容请以条款约定为准

常见问题

  • Q :   如果需要住院治疗,治疗的医院有要求吗?

    A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不含特需病房、外宾病房或其他不属于社会保险医疗报销范围内的高级病房)。

  • Q :   意外伤害包含哪些? 猝死属于理赔范围吗?

    A :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致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或者身故。猝死、自杀以及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伤害。

  • Q :   保险合同到期后,该如何续保?

    A :   保险合同到期之前30日会有短信提醒,您可根据提示登录完成续保,详情可咨询95522-3了解。

  • Q :   投保成功后,如何查询保单?

    A :   1. 如果您是注册后投保,可登陆泰康官网,在您的e站到家保单服务中查询。

           2. 如果您是直接投保,会短信提醒您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您可根据提示进行操作,查询保单。

  • Q :   本产品所指的医疗费用是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吗?

    A :   本产品涉及到的医疗费用是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 Q :   免赔额是什么?

    A :   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公司不赔偿的金额,在免赔额以上,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偿。如住院保意外医疗免赔额是100元,即100元以上的部分保险公司按80%进行赔付。

  • Q :   如何查看自己的职业类别?

    A :   您好,您可以点击《泰康在线职业类别表》查看自己的职业类别。

本产品适用的保险条款及报备文件编号和注册号:

  •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C00019932522018082706192;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C00019932312018022501231,(泰康在线)(备-普通意外保险)【2018】(主) 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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