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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畅游
泰康境外申根签证保

意外+救援+申根签证拒签保障,申根国旅游必备
适用人群:投保年龄:30天(不含)-80周岁(含)

123 年起

e畅游-泰康境外旅行保申根签证款
意外身故残障保障 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含第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含第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国保监会,保监发[2014]6号,标准编号为JR/T 0083-2013)(以下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述伤残项目,保险人根据本合同及该《伤残评定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被保险人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伤残评定标准》中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向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及突发疾病医疗费用(含门诊和住院) 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疾病,且因该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需要在境外医疗机构进行必要治疗,对于所实际发生的、符合当地政府核准的收费标准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按照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的赔偿比例,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范围内向被保险人予以赔偿。上述“医疗费用”包括以下费用:(1)住院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床位费用、医院杂项费用等。(2)门诊医疗费用,包括医生诊疗费用、检查费用、处方费用、医用耗材费用等。(3)肢体辅助设备(如拐杖、轮椅)的费用(前提条件是被保险人是因为发生保险事故而首次使用该设备)。
医疗运送和送返 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若其病情需要就医或住院治疗,救援服务机构将安排被保险人用救护车转移到距事发地最近的所在地医院,并安排其就医或入住该医院,保险人承担相应的运送费用。
身故遗体送返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导致身故,若被保险人遗愿或者其亲属选择被保险人的遗体从事发地运至中国境内居住地,且上述处理方式在不违反当地法律的情况下,保险人承担符合当地国家航空运输标准的棺木的费用、一切相关必要手续费及正常的航空运输费用。保险人不承担前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例如:告别礼厅、宗教仪式或非必要的手续开支。
亲属慰问探访补偿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导致其在境外接受住院治疗或身故的,保险人承担该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往返被保险人住院治疗地或身故地一次的普通航班机票(不限制舱位)、船票、火车票或汽车票等合理交通费用,以及在境外期间实际支出的合理住宿费(不包括酒水、饮食和饭店服务费)。
丧葬费等后事补偿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导致身故,若被保险人遗愿或者其亲属选择被保险人的遗体在当地火葬,且上述处理方式在不违反当地法律的情况下,保险人将承担被保险人遗体在事发国家的火葬费和将骨灰运回境内的运送费用(正常航班经济舱费用)。保险人不承担前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例如:告别礼厅、宗教仪式或非必要手续的开支。
紧急送返未成年子女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需紧急医疗转运或身故而导致随行的未成年子女(不含十六岁及以上子女)无人照料,救援服务机构安排被保险人未成年子女搭乘普通航班经济舱经最短路径返回中国境内被保险人指定的居住地,保险人负责承担一张单程经济舱机票的费用以及相关的其他交通费用,但被保险人原有机票应交由保险人处理。必要时,救援服务机构将安排护送人员护送该未成年子女回国,保险人负责承担相应的费用。
申根签证拒签保障 1、签证费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向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非移民类签证,被使领馆拒签,对于所有已支付且无法退还的签证费,保险人按本合同约定的赔偿比例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2、签证服务费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向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非移民类签证,被使领馆拒签,对于所有已支付且无法退还的签证服务费,保险人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每次事故免赔额后按本合同约定的赔偿比例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申根款
30万
30万
30万
10万
5000
13000
实际发生费用
1000
123

本人
1天
应付保费 123 查看保费全表
请阅读并同意 《投保须知》 《特别约定》 《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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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服务

理赔流程

  • 95522-3电话报案发送理赔资料至tklp@taikanglife.com

  • 24小时内受理,初步核实保险责任及申请资料

  • 根据微信或短信提示邮寄理赔单证原件

  • 核赔人员通过,确定理赔金额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理赔资料

  • 1.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 2.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 3.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 4. 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 5. 涉及到与保险事故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 详细所需资料请参考保险合同及条款,如有疑问可咨询95522-3。

不能理赔的情况

  • 1.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杀(含自杀未遂)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含自杀未遂)或故意自伤或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 4. 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宫产)、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 5.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 6.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等放射性污染;

  • 7. 恐怖袭击;

  • 8. 被保险人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9. 被保险人从事跳伞、滑翔、赛马、马术表演、赛车、拳击等高风险运动或活动;

  • 10.被保险人参加任何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或设有奖金、报酬的体育活动;

  • 11.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 12.被保险人非法搭乘交通工具或搭乘未经保险事故发生地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交通工具。

  • 13.战争(无论宣战与否)、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 1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 15.被保险人醉酒或服用、吸食、注射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期间;

  • 16.被保险人因受当地司法当局拘禁或被判入狱期间。

  •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详细免除责任请以约定条款为准

常见问题

  • Q :    本产品投保成功后可以退保吗?

    A :    投保成功后不可退保。

  • Q :    豁免责任指什么?

    A :    又称责任免除,指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是对保险责任的限制。详见条款

  • Q :    条款中的高风险运动指什么?

    A :    高风险运动指比一般常规性的运动风险等级更高、更容易发生人身伤害的运动,在进行此类运动前需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行动上的准备,必须具备一般人不具备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或者必须在接受专业人士提供的培训或训练之后方能掌握,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特技表演,驾驶卡丁车,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蹦极。

  • Q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包含哪些呢?

    A :    住院医疗费用(手术费、药品费用、检查费用、床位费、医院杂项费用)、门诊医疗费用(医生诊疗费用、检查费用、检查费用、床位费用、医院杂项费用)、肢体辅助设备(如拐杖、轮椅等,前提是被保险人因为发生保险事故而首次使用该设备)。

  • Q :    亲属探访或处理后事的费用包含哪些呢?

    A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导致其在境外接受住院治疗或身故的,保险人承担该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往返被保险人住院治疗地或身故地一次的普通航班机票(不限制舱位)、船票、火车票或汽车票等合理交通费用,以及在境外期间实际支出的合理住宿费(不包括酒水、饮食和饭店服务费),保险人承担的此项费用总额最高以本保险合同上载明的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 Q :    投保本产品后,前往的国家有限制吗?

    A :   投保成功后,主要针对申根国家(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合同中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直接或间接前往或 途经索马里.利比亚.利比里亚.叙利亚.阿富汗.南北苏丹.刚果民主共和国.伊拉克.中非.也门、巴勒斯坦、中国、南极、北极以及投保时已经处于战争状态或已被宣布为紧急状态的国家或地区,本产品不承担保险责任)

  • Q :    申根签证拒签保障具体如何赔偿?

    A :    向领事馆申请的非移民类签证,被领事馆拒签,对于所有已支付且无法退还的签证费/签证服务费,我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赔付金额以合同规定的金额为限,但不超过实际发生的签证费/签证服务费。

本产品适用的保险条款及报备文件编号和注册号:

  • 附加境外旅行紧急医疗救援保险条款,C00019932522018030901772,(泰康在线)(备-医疗保险)【2018】(附) 022号;

  • 签证拒签费用损失保险条款,C00019931912018032801451,(泰康在线)(备-其他)【2019】(主) 005号;

  • 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C00019932312018032100262,(泰康在线)(备-普通意外保险)【2019】(主) 016号;

  • 附加境外旅行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条款,C00019932522018031905651,(泰康在线)(备-医疗保险)【2019】(附) 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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